肖创彬
出生于1967年5月,1998年3月进入湖北广播电视大学法学专业学习,现任职于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任副院长、三级高级法官。
1984年,嘉鱼县物价局工作。1996年,调入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历任副庭长、研究室主任、审判委员会委员,通城县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赤壁市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在《人民法院报》《中国审判》《法庭内外》等报刊发表专业论文多篇,被评为全省首批审判业务专家;在《散文选刊》《人民司法(天平)》《湖北日报》等报刊发表散文多篇,为《散文选刊》签约作家。曾受聘为武汉东湖学院客座教授并多次担任该校毕业论文评审委员会评委。